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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商贸物流集团征集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机构的公告
2024-04-01 返回列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化法治国企建设,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提高企业合规意识,新疆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将进行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以下简称备选库)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具有相关执业资质,连续执业3年以上;

(二)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

(三)资信良好,近3年内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的行为,也未受到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处罚或不良记录;

(四)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10名,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00万元;

(五)熟悉国有企业运营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了解国资监管工作职责及流程,并在国资委系统服务无不良记录;

(六)有服务过5家以上国有企业、大中型企业的执业经验,在相关的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律师团队或者相应的专业资质,有涉外法律服务经验;

(七)具有较高的民商法、经济法、公司法、诉讼法、国际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法律事务实践经验,熟悉劳动仲裁等法律事务,在业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八)集团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工作范围

(一)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在国有企业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推动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依法治企、合规管理工作;

(二)传播法律知识、传授法治工作经验;

(三)应邀为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研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四)应邀为企业提供普法培训教育、业务水平培训;

(五)协助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六)密切关注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及时搜集、整理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并对新法可能给公司业务产生的影响进行风险提示;

(七)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优先从备选库中选聘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开展法律尽调、办理重大涉诉案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等相关服务项目;

(八)集团公司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 申报资料

(一)书面申请(包括《入库申请表》、《中介机构注册执业人员登记表》、《承诺书》);

(二)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基本情况,包括人员构成、部门设置、内部管理制度、资产状况等;

(三)近3年主要服务对象、服务范围等证明业绩的相关材料;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所属律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复印件、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六)集团公司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 审核程序

新疆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对中介机构入库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申请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对申请资料齐全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核评定,确定备选库入选名单后予以公示、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有入库意向且符合入库条件的中介机构请于2023年12月26日前携所需资料(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到我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同时报送入库申请电子版至:154648716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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