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新疆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选聘项目,采购人为新疆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企业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1.范围和内容:新疆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选聘。包括但不限于:1、发布招标公告信息或者邀请函;编制招标文件;报建审核;招标文件备案签发;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接受供应商报名及招标文件发送;组织开标、评标;核发中标通知书;向招标人整理移交全部招投标活动归档资料;2、为招标人提供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招标代理机构支付的费用:资格预审专家评审费、评标专家费等;4、其他:向招标人提供招标采购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等。
2.服务期:1年(2024年全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时间为准)。
3. 入围家数:10家。报名家数不足20家,以实际报名家数的一半为入围家数。入围家数不足3家重新发布公告比选。
4.服务内容:新疆商贸物流集团本部及其所属子(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资、工程建设、维修养护、服务采购、设备采购及其他采购服务的代理工作。
5.服务方式:在服务期限内,新疆商贸物流集团将与入围单位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合同,并根据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水平、项目询价等因素委托具体项目的招标代理任务。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须提供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加载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3年度任意连续6个月的纳税和社保凭证);
3.供应商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办公场地自有或租赁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截图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于2024年1月9日10时00分至2024年1月15日19时00分,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以上均加盖公章,授权书加盖法人章)发送至采购人邮箱,本项目比选文件采取网上发送方式。投标单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报名资料、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及邮箱号,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向投标单位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报名材料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且在报名时间段未提交完整资料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本项目报名费:0元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11时00分。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春中路818号新世界广场超高层商业13层1310室(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11时00分。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春中路818号新世界广场超高层商业13层1310室(纸质文件递交)。
比选人:新疆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雯雯
联系电话:13579276123
邮箱:27465357@qq.com